代理機構因代理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商標罰款8萬元
作為專門的商標代理機構,在北京冬奧會正式發布不到10天,應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是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,還接受申請人申請,代理注冊 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商標的委托,違反誠實信用原則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“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,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”的行為。

違法事實:經查,當事人于2019年9月25日與裴XX簽訂《商標服務協議書》,受委托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理注冊申請名稱為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第32類商標的注冊申請,向裴XX收取了1600元的申請商標注冊費用。當事人提交的內部流程所需的流轉合同(合同編號:190925-C302-ZC-1,)顯示業務員是張XX,部門負責人是王XX,兩人都已2021年6月份左右離職。當事人于2019年9月26日在網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理申請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第32類注冊商標。“冰墩墩”注冊商標的申請/注冊號為41318545,2020年06月11日駁回、2020年08月06日等待駁回復審;“雪容融”注冊商標的申請/注冊號為41330677,2020年06月16日駁回、2020年08月10日等待駁回復審。
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于2019年9月16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第32類注冊商標,2022年北京冬奧會吉祥物“冰墩墩”和冬殘奧會吉祥物“雪容融”2019年9月17日在首鋼冰球館正式發布。北京冬奧吉祥物集中國和中國人民的精華和特色于一身,象征著冬奧會運動員強壯的身體、堅韌的意志和鼓舞人心的奧林匹克精神。體現了冬殘奧運動員的拼搏精神和激勵世界的冬殘奧會理念。是對中國新一代年輕人未來的期許,是中國和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杰出大使。吉祥物的發布標志著北京在成為奧運史上首個“雙奧之城”的征程上又跨出重要一步。
又查,國家知識產權局《商標駁回通知書》上明確表示該商標與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在類似商品上于2019年9月16日申請在先的第41042861號、41042863號“冰墩墩”和第41042771號、41042773號“雪容融”商標近似,并指明該標志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其產生誤認,不得作為商標使用。“冰墩墩”和 “雪容融”是2022年北京冬奧會吉祥物,申請人裴XX將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作為商標注冊申請,損害了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的在先權利,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。當事人作為一個專門的注冊商標代理機構,在2022年北京冬奧會吉祥物“冰墩墩”和冬殘奧會吉祥物“雪容融”在首鋼冰球館正式發布不到10天,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是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,還接受申請人代理注冊 “冰墩墩”、“雪容融”商標的委托,違反誠實信用原則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“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,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”的行為。
處罰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(三)項
處罰類別:警告;罰款
處罰內容: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,并決定處罰如下:警告;罰款:80000元;
處罰決定日期:2022-03-02
處罰機關: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